编辑: kieth 2014-08-29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将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全部民商创科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出售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 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 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供参考,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Minshang Creativ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民商创科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为Food Wise Holdings Limited 膳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32) (I)有关收购目标公司之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 涉及根乇鹗谌ǚ⑿写酃煞葜 主要及关连交易;

(II)根乇鹗谌ㄅ涫坌鹿煞;

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联席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 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封面页所用之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10至83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载有其向独立股东提出之推荐建议) 载於本通函第84至85页.独立财务顾 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 (载有其就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条款提出之意见及推荐建议) 载於本通函第86 至127页. 本公司谨订於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 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冠君大厦44楼4428至4430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 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4页.本通函随附供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务请细阅通告及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备之指示填妥,并尽快交回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股东特别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乎情况而定) 之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将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乎情况而定) ,并於会上投票. 2019年3月25日目录CiC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0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84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86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I-1 附录二A - 目标公司及MSEC HK之财务资料 IIA-1 附录二B - 民商智惠集团之财务资料 IIB-1 附录三 - 目标集团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III-1 附录四 - 经扩大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IV-1 附录五 - 一般资料.V-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GM-1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18年中期报告」 指 本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会计准则」 指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收购事项」 指 买方根蚵粜榻ㄒ槭展合酃煞菁跋鄞 「联营公司」 指 具有会计准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经审核账目日期」 指2018年9月30日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於其正常业务时间开门营业之日 子 (不包括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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