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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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Fantasia Holdings Group Co.

, Limited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77) 审核委员会权责围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经董事会修订1. 成员1.1 审核委员会(「审 核委员会」 ) 须由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 ) 成立,且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 1.2 成员须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当中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最少一名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1.3 审核委员会之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并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4 倘审核委员会亦包括非执行董事,则属本公司现有核数事务所前合夥人於(a)不再为该事务所合夥人之日;

或(b)不再於该事务所享有任何财务利益之日(以 日期较后者为准) 起计两年期间内不得出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1.5 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年期由董事会於委任时决定. 2. 秘书2.1 审核委员会之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 2.2 审核委员会可不时委任其他任何具备合适资格及经验之人士为审核委员会之秘书. C

2 C 3. 会议3.1 审核委员会每年最少须举行两次会议.本公司之外聘核数师如认为有需要,可要求举行会议. 3.2 任何会议之通知最少须於该会议举行前14天作出,除非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豁免该通知.不论所作出之通知期,成员出席会议将被视为成员豁免所需之通知期.倘续会於少於14天内举行,则任何续会毋须作出通知. 3.3 审核委员会会议所需之法定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其中一名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4 会议可以亲身出席、采用电话或视像会议之方式举行.成员可透过会议电话或类似通讯设备(所 有参与会议之人士均能够透过该设备聆对方) 参与会议. 3.5. 本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核部门主管及外聘核数师代表可出席该等会议.其他董事会成员亦应有权出席.然而,审核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与外聘核数师及内部审核部门主管会面一次,而执行董事会成员则须避席. 3.6. 就定期会议及在所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议程及相关委员会会议文件应全部及时送交审核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会成员.该等文件须要准时送出,并至少在计划举行会议日期的三(3)天前(或 协定的其他时间内) 送出. 3.7 审核委员会之决议案须以过半数票数通过. 3.8 由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书面签署之决议案亦为有效,犹如其已於审核委员会正式召开及举行之会议上获通过一样. 3.9 审核委员会的完整会议纪录应由正式委任的会议秘书保存.会议纪录之草稿及最终定稿应在会议结束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发送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终稿作其纪录之用. C

3 C 4. 出席会议4.1 本公司之核数师与审核委员会每年最少将举行2次并无任何执行董事(获 审核委员会邀请者除外) 出席之会议. 4.2 在审核委员会之邀请下,下列人士可出席会议:(i)内部审核主管或(如 其缺席) 内部审核代表;

(ii)高级财务经理(或 担任同一职位之人士) ;

及(iii)其他董事会成员. 4.3 仅审核委员会之成员有权於会议上投票. 5. 股东周年大会5.1 审核委员会之主席或(如 其缺席) 审核委员会之另一名成员(必 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须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就审核委员会之活动及彼等之责任作出之提问. 6. 责任及权力审核委员会之责任为检讨及监管本公司之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审核职责.审核委员会具有下列责任及权力: 6.1 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关系6.1.1 主要负责就外聘核数师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之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外聘核数师辞任或辞退该外聘核数师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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