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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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进行

2019 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 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9 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1.

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 位. 3.品德良好. 4.体检合格. 5.完成新进教师岗前教学技能培训,其中参加陕西省高 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 格且在三年有效期内(合格名单见附件 1). 6.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 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普通话 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7.系统讲授

1 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 通知-2-程,评价良好.

二、报名组织

(一)集中报名 各单位于

4 月19 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教学发展中心

112 室: 1.《陕西省

2019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 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2)纸质版,电子版发至 jsfz@nwsuaf.edu.cn. 2.缴费票据.技能考试费用(120 元/人),由各单位统 一收齐后到计财处(经管园林楼 A105 会计核算中心)办理 缴费手续.具体考试安排待资格审核认定结束后另行通知. 3.学位证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 4.《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 纸型正反打 印)(附件 3),按要求粘贴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并加 盖学院公章,基本信息栏目填写完整,体检当天须同时携带 本人身份证.(体检地点:杨凌示范区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 时间:4 月16 日-4 月18 日;

费用自理;

体检表由示范区医 院体检中心统一移交至学校人事处). 5.申请人 《2018-2019 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 (附件4).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负责提供本人 2018―2019 学年 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处负责出具教学 任务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集中本单位申请人证明材料 于4月16 日-18 日到教务处、 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统一办理. -

3 - 6.一张小

2 寸免冠照片(须与体检表、网报上传照片同 底版).

(二)审核及公示

4 月20 日―4 月24 日,学校对申报教师信息进行审核, 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网上申报 报名通过人员, 请务必于

4 月25 日-30 日登录中国教师 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1.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辅 导员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申请任教学科、专业从附件

5、 附件

6 中选择). 2.学历证书及普通话证书网上报名校验未通过者需要 于5月6日前补交原件.

三、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 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 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确保我校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报名及考试组织类"未尽事宜,请与教学发展中 心联系.教发中心联系人:王磊 联系

电话:87080242 其他"资格认定及审查类"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人事处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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