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4-08-05

五、全力保障和落实普查 经费 县政府文件

8 全县第四次经济普查所需 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列入 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 足额拨付到位.其中,普查专 用设备经费由省、市、县三级 财政共同负担;

两员 报酬由 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六、切实提高普查工作质 量

(一)依法规范普查,确 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 问责机制,实行全程质量管理, 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 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 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 位对企业信用互认.全体普查 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 按照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依法 规范开展普查,如实组织填报 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 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 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 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 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 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 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 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各级 纪检、监察和统计机构要加大 对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 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 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 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 实可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 响全县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打造现代普查,提 升信息化水平.依托电子地理 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电子普查 区地图.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 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 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 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普查,直接使用智能手 机采集数据,建立健全统计地 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单位名录库 县政府文件

9 的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 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 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 工作负担.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 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 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 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 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 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 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 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 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 依法配合普查.充分利用部门 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向 管理对象宣传经济普查方案和 普查结果在服务宏观管理与微 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解 读统计法律法规,为普查工作 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 境. 附件:惠民县第四次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惠民县人民政府

2018 年6月26 日 附件 惠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宁波(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成加民(县统计局局长) 周荣国(县新闻中心主任) 王延达(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田建伟(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县政府文件

10 成员:李海燕(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阚晓博(县综治办副主任) 郑兆敏(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玉国(县职业中专副校长) 邢丽敏(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诚(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凌建国(县司法局副局长) 伊善海(县财政局副局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陈惠民(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振海(县城乡建设局局副局长) 王德厚(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洪庆(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邵杰鹏(县商务局、招商局副局长) 翟军(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吴东强(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培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合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高倩(县统计局副局长) 孙所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有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范海英(县旅游局副局长) 姚合新(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振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董延祯(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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