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4-07-22

项目搅拌机、生产场地等清洗废水共 904.68m3 /a,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 产,软水装置和锅炉排水约 648m3 /a,用于厂区道路降尘.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灌云县井灌器材预制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5月25 日,企业于

1991 年建厂,位于灌云 县伊山镇通淮路

66 号,主要从事生产水泥混凝土电杆、钢筋混凝土井管.由于城市规划,企 业于

2013 年4月拆迁,项目设备全部拆除外售处理.

2017 年企业决定重新再上一条水泥混凝土电杆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 混凝土电杆生产 建设项目 于2017 年6月23 日取得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具体 见附件.项目占地面积约

196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136 平方米,购置电杆钢模、电杆离心 成型机、钢筋骨架成型机等设备,年生产

2 万条电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 号令,2015 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 年10 月1号施行)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及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 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 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 评价单位工作人员在详细踏勘周围环境, 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及环评导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灌云县东王集镇六里村,厂区南侧为 G204 国道,北侧为空地,东侧为空地,西侧 为华明纺织.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四邻情况及 500m 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附 图2. 3.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 C3021 水泥制品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 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因此,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2013 年3月15 日)、《连云港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东王集镇六里村.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则本项目符合城镇用地规划.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项目所在区域距离最近 的生态红线区为一帆河(灌云县)洪水调蓄区,距离为 980m,不在其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 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项 目所在区域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灌云大伊山省级森林公园,距离约为 9000m,不在其 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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