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4-07-02

2005 年9月7日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规划发展处签发桐梓 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设计变更(修改)项目备案登记表;

2007 年11 月省煤炭管理局 以黔煤规字[2007]391 号对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开采方案设计(修改)进行了批 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和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08 年8月桐梓县蔡家塘煤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森堡生态有 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2008 年11 月5日,受贵州省水利厅委托,贵州 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在贵阳对《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 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成了《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 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贵州省水利厅于

2009 年3月16 日下发了《关 于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黔水保[2009]

114 号). 桐梓县蔡家塘煤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 月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承 担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委托时间 较晚,项目动工前、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监理相关资料,只能通过现场调查复核询问 及工程建设期相关资料得出. 桐梓县蔡家塘煤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 月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承 前言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 担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于委托时间较晚,项目动工前、施工期及试运行期 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危害的监测只能通过现场调查询问及根据同类项目经验推 算得出较为可信. 本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20.2 个月 (主体工程准备工期

1 个月, 于2006 年7月动工 建设,至2008 年02 月全部竣工,同年

3 月投入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由 于对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认 知不全面,故没有及时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和 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的规定,受桐梓县蔡家塘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 公司承担了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公司专 门成立了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组. 评估组人员于

2018 年12 月12 日首次赴项目现场, 进行现场初步勘察及资料收 集,至2019 年3月共

3 次赴赶现场复查项目现场,在此督促下项目建设区水保措施 得到完善和落实,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

评估组认为已基本达到 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标准,可以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 在本项目现场整改完工后,评估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以及水 土保持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工程档 案资料,深入工程现场勘察、抽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关键部位工程,检查了工程质 量,认真、仔细核实了各项措施的工程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 现状、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及效果进行了评估,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工作组经认真 分析研究,编写完成了《桐梓县木瓜镇蔡家塘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在评估验收工作开展过程中,得到桐梓县木瓜镇煤业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在此 一并表示感谢. 前言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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