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4-06-24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 他组织的负责人)];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 年07 月22 日至

2016 年07 月28 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 奥大厦

22 层2209 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近三年度(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16 年度三个月的缴纳 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 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 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报告厅音响、灯光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5页共48 页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 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所有材料必 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 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08 月12 日14 时30 分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22 层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 年08 月12 日14 时30 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22 层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 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 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

63976562、15286815859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郑州市第八十三中学报告厅音响、灯光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6页共48 页地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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