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29
1 山东腾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光伏发电幕墙系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幕墙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腾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0 月24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幕墙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腾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崔培峰 联系人 王福山 通讯地址滕州市级索镇山东腾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53719088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18 建设地点滕州市级翔工业园区级西路

668 号审批部门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1704060093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建筑用石加工 C3032;

金属门窗制造 C3312 占地面积(m2 )

11113 绿化面积 (m2 )

2600 总投资(万元)

7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7.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77%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滕州经济发展,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山东腾岳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滕州市级翔工业园区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幕墙系统建设项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需对该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改 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 ,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 石材加工 和 二十二 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项目无电镀或喷漆工 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山东腾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枣庄市环境保护 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 工程分析, 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的要求, 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 性. 2.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级翔工业园区级西路东邻,福兴路南邻,级西路

668 号,厂址

5 南侧为滕州市永信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东侧为滕州宏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址北 1.0km 处为 S343,该地交通畅通,水、电等辅助生产设施配套齐全,条件良好.项目 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3.相关政策符合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于国家允许类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滕州市发改局备案(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 明》登记备案号(1704060093)) ,见附件 1. 3.2 选址符合性 项目位于滕州市级索镇级翔工业园区内,级西路东邻,福兴路南邻,根据滕州市 级索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企业经营地址土地证明,项目用地为允许建设区,见附件 2;

根据滕州市级索镇镇区土地使用规划图(2014-2030 年) ,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见附件 3;

根据滕州市级索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规划证明,项目符合级索镇镇域规划, 规划证明见附件 4;

项目厂区周边为工业园区道路及企业,周围无风景名胜区、生态 脆弱带等,且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与滕州市有关的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区域信息见表 1. 表1涉及滕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km2 相对 方位 最近距 离km SD-04- B1-01: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西部滨湖镇境内 53.69 NW 18.5 SD-04-B1-02: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343 以南,G104 以西, 东环路附近 6.58 S 1.0 SD-04-B1-04: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山亭区北侧,S245 以南 52.01 NE 19.5 SD-04-B1-06:薛河水源涵养、生物多 山亭区、滕州市、薛城区 87.56 SE 24.0

6 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交界处,薛河以南 SD-04-B1-07:蟠龙河湿地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薛城区北部、薛河以南, 蟠龙河湿地公园 13.09 SE 24.6 SD-04-B4-01:滕州市北部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东朱路以北 2.04 NW 17.8 SD-04-B4-02:灵泉山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龙阳界,西至后枣 村,南至龙山村,北至滕 州界 5.82 NE 22.1 SD-04-B4-03:马河水库生物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边界,京沪高 速以东 7.20 NE 25.6 SD-04-B4-04:莲青山、岩马水库生物 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滕州市北部,莲青山森林 公园、岩马水库附近 85.95 NE 30.2 由表

1 可知,本项目不在滕州市红线生态区域范围内(具体详见附图 3:枣庄市 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 ,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结合《滕州市环境质量报告》 (2017 年本) ,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成 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主要为降温抑尘用水和生活用水, 总用水量 1710m3 /a;

用电接自级索镇 变电所, 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 两高一资 型企业,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 能源紧缺区域, 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经对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 〔2014〕54 号) ,本项目未被列入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3.4 与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项目与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2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名称 政策要求 符合性 说明 《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气十条) 国发[2013]37 号2013.0910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 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煤改气 、 煤 改电 工程建设,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 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t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t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 小时

10 蒸t以下的燃煤锅炉. 符合 项目无加热工 序,不新建燃煤 锅炉 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 符合 项目不属于高耗

7 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 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 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 目录.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 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能、高污染项目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 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批的前置条件. 符合 项目无总量控制 需求 《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 (水十条) 国发[2015]17 号2015.04.16 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 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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