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4-05-20

八、落实 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 ―

6 ― 招生, 招生结束后, 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 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 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 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 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 捐 资助学款 ;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 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 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 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 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 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 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九、严格执纪问责.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 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 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 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 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 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 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 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 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 罚. 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 ―

7 ― 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部督办事项,指导 地方严肃查处追责 .

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 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 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 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 树立科学教育 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 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 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 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 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 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 边的好学校, 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创造条件.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 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 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教育部办公厅

2019 年3月20 日―8―(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综改司、督导局 教育部办公厅

2019 年3月21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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