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4-05-18

3 段房屋租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对此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百隆东方2017 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向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 纺纱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 (1)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商银行 )为百隆东方参 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虹女士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通商银行系本公司关联方. 本次与通商银行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通商银行日常经营业务,不构 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上述业务产生的收益或费用符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后,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计划在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 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能为 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 通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 也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成功重组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本公司董事潘虹女 士目前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一职.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该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2)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副董事长杨卫国先生及其儿子杨 d斌先生在香港设立的美辰服装有限公司设立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深圳 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拟于

2017 年度向上市公司采购色纺纱产品累计金额不超 过10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公允的原则,定价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定价相同.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 销售色纺纱产品是本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 次董事会审议.

4 经认真审议后我们认为:销售色纺纱产品是本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本次交 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与关联方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关联董事杨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卫新先生作回避表决.作为独立 董事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百隆东方 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拟于2017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7.36亿元的保证担保,同意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 额度范围内,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 《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 等法律文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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