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4-05-18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尽可能参会.在出席股 东大会时,独立董事更多地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有的放矢地提出建议, 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在闭会期间,认真研读和分析公司的基本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 决策变化,多次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配合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公司建 立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汇报机制,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以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及 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了保障.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议案》 、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关于与大连东软 控股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 案》 、 《关于对东软(澄迈)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对东软睿驰汽车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关联交易均按照 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及累计至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 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 息披露充分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 认为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并参考了同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 事表示同意.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对该利润分 配方案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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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并通过定期报告进行了 持续的跟进和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50项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披 露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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