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4-05-13
7-1-1 证券简称:利安隆 证券代码:30059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之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四月 7-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2月22 日,贵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 (190149 号)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就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利安隆 、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上报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反馈要求.

根据贵会的要求,利安隆已 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 项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 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答复中所采用的简称、释义与《天津利安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 (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 ) 一致. 本反馈意见答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略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7-1-2 目录

一、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亚化工或标的 资产)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为国际结算便利性,凯亚化工外销中部分大客户主要通 过关联方香港欣盛硕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欣盛)对外销售,但相关业务均为凯亚 化工直接与境外最终客户进行洽谈,实质上属于直销模式.2)2016 年及

2017 年,香 港欣盛分别为标的资产的第二大和第一大客户,且均为当年度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 户.3)自2018 年5月起,凯亚化工不再通过香港欣盛进行外销,而是直接与外销客 户产生交易.目前,香港欣盛正处于注销过程中.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的销售 模式、与香港欣盛在境外客户开拓、合同签订、商品销售、销售账款回收等各环节中 的权利义务分配及承担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通过香港欣盛进行外销的原因及合理 性,以及各个报告期期末对香港欣盛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的合理性.2)以列表形式补 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对香港欣盛的销售内容,对比第三方销售单价补充披露销售 定价与第三方定价的差异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香港欣 盛对最终客户的销售内容及销售价格,并对比标的资产对香港欣盛的销售价格,补充 披露两种售价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6

二、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与客户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两种.根 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信用状况及生产资质情况评估后,公司给予内销客户的货款信用 期约为

15 天至

60 天,外销客户的货款信用期为不超过

90 天.请你公司:1)结合报 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对主要账户的信用政策,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 产应收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穿透披露各报告期末,标的资产对最终境外 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情况.3)结合标的资产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报告期末 主要客户的账龄情况等,补充披露主要客户账龄的合理性,并结合主要客户的经营状 况及财务风险、期后回款等情况,补充披露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风险以及坏账损失计提 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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