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4-05-01

2018 年9月19 日~20 日,受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开创环境监 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废水、无组织排放废气和厂界环境噪声进行 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综上可知, 项目在建设中严格贯彻了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 同时生产、 同时投入使用 的环保 三同时 要求,项目至今无环保投诉. 项目环评批准书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租赁重庆市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科亚楼宇产业园二期厂房 B 栋3号实施项目生产,租赁厂房 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2页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约为 1400m2 ,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金属制品生产线

1 条,生产线包括开料、冲压、钻孔、焊接 等生产工序,年产舞台架、横架等金属制品

30 万套.本项目投资

1000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 9.5 万元.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租赁重庆市江津区珞璜 工业园 B 区科亚楼宇产业园二期厂房 B 栋3号实施项目生产,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 约为 1400m2 ,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 主体工程为金属制品生产线

1 条,生产线包括开料、冲压、钻孔、焊接等生产工序, 年产舞台架、横架等金属制品

30 万套.本项目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 万元. 项目实际情况与原环评相比,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动主要有: (1)原环评阶段将焊接工位设置于项目厂房内西南侧,实际情况中设置于项目 厂房内西北侧. 项目工程变动内容均不属于重大变动事项,对环境影响不大,能够满足相应环 保要求. 1.2 验收工作由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规定,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 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 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 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2018 年8月,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 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公司立即组织 了工作人员,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完 成了《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的编制工作. 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3页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管理委员会、 重庆开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在此一并致谢. 重庆卓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4页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 总论 2.1 编制依据 2.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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