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4-04-26
关于对青岛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17 年度第

2 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保监会令〔2010〕7 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岛保监罚〔2016〕15 号) 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 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青岛分公司处以

15 万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2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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