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4-04-2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一九年四月

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 ). 公司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0 年5月11 日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2100001050472 号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9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于

2009 年10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ASUN ROBOT&

AUTOMATION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

16 号,邮政编码:

11016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伍亿陆仟零贰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柒 元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重点发展的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产 业领域不断开发和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 开拓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设备应用 领域,形成具有规模效益的工业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加快工业机器人 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产业化发展步伐,延长其产业链,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 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开发、制造、 工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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