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4-03-25

1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文件 苏知发〔2018〕70号 关于

2018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南京、 苏州考点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 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62 号),南京、苏州两 市为

2018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城市.

为做好考试组 织工作,现将报名及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 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 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 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 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 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 应当通过国家知 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 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和协 调南京、苏州考点相关事宜,苏州市知识产权局配合省局做好苏 州考点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分别负责 南京考点、苏州考点报名的具体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

2018 年7月2日0时至

7 月27 日24 时, 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参加考试, 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明确选择考试方式和考点,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 ―

3 ―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由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 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

2018 年7月2日至

8 月3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 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 统的提示,向所选的南京理工大学考点、苏州大学考点在线缴纳 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8月7日24 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 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 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 方式.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

(三)考试报名费用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 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 准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 号),考试报名费收费 标准为科目

一、科目二每人每科

63 元,科目三每人每科

67 元,

3 科共计

193 元.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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