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4-03-16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作为保利 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 号文核准,公司采取向

4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8,901,172 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8.

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000,000,598.68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92,109,89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7,890,708.56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6月15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65 号)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2及公司制定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甲方) 、保荐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丙方)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 支行(乙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乙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乙方) (以下统称 各开户行 )于2016 年6月22 日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履行 协议进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银行 名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东城支行

391070100100155377 166,229.65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东山支行

684767346482 2,730,712.61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49655 102,396.15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城南支行

44048101040018814 132,432.52 活期 合计 - 3,131,770.93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2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7,500 万元,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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