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4-02-28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NERGI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 (集团) 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185)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业绩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 (集团) 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1.2009至1.1.2008至 附注 30.6.2009 30.6.2008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营业额

3 102,551 63,770 销售成本 (93,959) (53,691) 毛利 8,592 10,079 其他收入 8,768 4,459 分销成本 (3,608) (3,845) 行政费用 (44,939) (67,839) 财务成本

4 (23,914) (16,189)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3,420 ― 收回已全数减值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1,952 ― 有关於共同控制实体权益之减值亏损拨回 55,189 ―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2,934 12,146 应占共同控制实体业绩 26,215 41,484 除税前溢利 (亏损)

5 54,609 (19,705) 税项

6 (3,458) (1,252) 期内溢利 (亏损) 51,151 (20,957) C

2 C 1.1.2009至1.1.2008至 附注 30.6.2009 30.6.2008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其他全面收入 折算呈列货币产生之?兑差额 ― 132,073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51,151 111,116 期内以下人士应占溢利 (亏损) : 本公司拥有人 50,229 (21,430) 少数股东权益

922 473 51,151 (20,957)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综合收入: 本公司拥有人 50,229 110,643 少数股东权益

922 473 51,151 111,116 每股溢利 (亏损) -基本

8 1.39港仙 (0.59)港仙 C

3 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注 30.6.2009 31.12.2008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16,600 309,261 投资物业 23,940 20,520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所支付之按金 44,317 148,643 商誉 9,252 8,548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213,144 211,826 於共同控制实体之权益 969,425 949,695 银行定期存款 91,200 ― 1,667,878 1,648,493 流动资产 存货 84,698 55,24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9 359,728 190,223 应收联营公司款 2,900 2,419 应收关连公司款 15,291 15,291 已抵押银行存款 28,251 41,599 银行定期存款 57,000 ― 银行结存及现金 203,935 212,465 751,803 517,237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0 97,342 114,880 应付税项

344 ― 应付联营公司款

377 1,452 应付关连公司款 4,407 4,407 於一年内到期之贷款 79,800 170,600 182,270 291,339 流动资产净额 569,533 225,898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237,411 1,874,391 非流动负债 於一年后到期之贷款 886,390 591,090 递延税项 9,985 7,389 896,375 598,479 资产净额 1,341,036 1,275,91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62,400 362,400 储备 886,658 836,42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249,058 1,198,829 少数股东权益 91,978 77,083 权益总额 1,341,036 1,275,912 C

4 C 简明综合财务报告附注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告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 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中期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 第34号」 )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投资物业乃按公平值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告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简明综合财务报告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财务报告所采用者一致.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多项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 及诠释 (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并於本集团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 政年度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提出更改多个专用名称 (包括修改简明综合财务 报表之标题) ,并导致呈列及披露方式出现大量变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乃为一项 披露准则,要求区分营运分类的基础,须等同内部就各分类资源分配和表现评估所呈报 之财务资料基础.前身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4号 「分类呈报」 则规定以风险和回报方式区 分两种分类 (业务及地区) .过去本集团呈报主要分类资料之基准为按本集团资产所在地 (亦为本集团业务所在地) 划分之地区分类.与根愀刍峒谱荚虻14号厘定之主要可报 告分类作比较,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导致本集团重列可报告分类 (见附注3) . 於过往年度,本集团将任何可直接分配至购买、建造或生产合资格资产的借贷成本於产 生时列作开支.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剔除准则之原版本可选择将所 有借贷成本即时确认为开支,而规定将所有该等借贷成本资本化作为合资格资产的部分 成本.本集团已采用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的过渡性规定,对二零零 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资本化的合资格资产的借贷成本应用经修订的会计政策.於本 期间,由於本集团并无产生可直接分配至购买、建造或生产合资格资产而产生的借贷成 本,因此,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 (二零零七年经修订) 对本会计期间已报告的金额并 无影响.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期或过往会计期间之本集团已报告业绩及财务 状况并无重大影响.因此,并无确认前期调整. C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