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4-02-27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8-07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 年12 月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 同意选举赖国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长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 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 同意选举赖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副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副董事长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 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 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提名、 审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3 人) 何元福(主任委员)、赖民杰、曹悦 战略委员会(3 人) 赖国贵(主任委员)、赖民杰、李彬 提名委员会(3 人) 曹悦(主任委员)、赖国贵、何元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何元福(主任委员)、赖国贵、曹悦 注:李彬先生、何元福先生、曹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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