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4-02-23 |
1 - 鲁自然资函〔2018〕172 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同意莘县小鲁鹦鹉养殖场 人工繁育鹦鹉的批复 莘县小鲁鹦鹉养殖场: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聊城市林业局《关于聊城市 莘县小鲁鹦鹉养殖厂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请示》 (聊林〔2018〕94 号)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 、 《野生动物保护 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莘县柿子园镇寇庄村东 首南北路路西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保护野生动物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 、 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 ,种源自临清市经盛养殖有 限公司引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待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确定格式并印制后另行核发. 请你单位在人工繁育过程中要保证野生动物必要的活动 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建立人工繁育物种谱系、繁 育档案和个体数据.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防止野生动物逃逸, 保证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人工繁育许可证》发放之前,请凭此件办理陆生野生动物人 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等行政许可业务.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8 年12 月6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聊城市林业局,莘县林业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8 年12 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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