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4-01-2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 、 《公司章程》 、 《公司董事会审核 (审计) 委员会工作条例》 及《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规定,马 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或"委员会" )所有成员,在2018 年认真履行了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现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少芳、张春霞、王先柱

3 人组成,委员 会主席为朱少芳.

二、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工作内容

2018 年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所有时任成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题:

1、 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门讨论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会 计报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和沟通,同意提交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同时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审计的工作时间安排.

2、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阅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与公司审计部门及外聘 会计师事务所就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沟 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 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疏漏.

4、通过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5、经审议,认为

2017 年度《矿石购销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联交 易为本公司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定订及按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的交易, 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最 佳利益,2017 年度采购矿石的总金额未超过该协议规定的上限人民 币4,873,170,000 元;

2017 年度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 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 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且未超过列明的上限,即最高 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利息、手续费及服务费不高于人民 币6000 万元;

其它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 过程中进行的交易,与一般商业条款比较,其条款对本公司至少同样 有利, 报告期该等交易按照相关协议条款进行, 且未超过列明的上限.

6、经审议,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合法合规.截止

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欧元

42 百万元,折合人民币约 3.28 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马钢(香港)有限 公司提供贸易融资授信担保人民币

30 亿元.此外,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 1.5 亿元.

7、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通过外聘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9、同意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 报酬共计人民币 538.5 万元,包括年度审计费人民币

480 万元(含内 控审计费人民币

60 万元)和中期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58.5 万元.按照惯例,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费全部由公 司承担.

10、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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