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4-01-04

二、 执行权内部构成及优化配置 通过探寻执行团队组建的基本要求, 遵循 理顺职能、 优化分工 思路, 厘 清执行权内部构成, 明晰执行权属性和 运行规律, 提出执行权内部构成的优化 配置路径, 为执行团队的组建奠定基础. 1. 与执行权有关的权能梳理 从执行整个过程来看, 与生效法律 文书执行有关的权力包括以下几类: 执 行实施权、 执行命令权、 执行裁决权、 执 行监督权、 执行管理权等.上述权力, 哪 些属于执行权的内部构成, 理论界存在 不同观点.主要有 执行权仅是执行实 施权的一权说 执行权包括执行实施权 和执行裁决权的二权说 以及其他分别 包括上述不同权力的 三权说 四权说 五权说 等不同观点.笔者认为, 执行 权的内部构成应包括执行裁决权、 执行 实施权、 执行监督权三类.对于上述与 执行有关的各类权能配置实践中存在多 种操作.笔者理清各自属性和有关争 议, 进而提出优化配置的路径. 2. 配置优化 执行裁决权, 可根据案件类型推行繁 简分流.执行裁决权是对执行中发生的 实体性或程序性争议进行判断和裁决的 权力, 具有中立性、 被动性特征.案件包 括执行行为异议、 案外人异议等.执行裁 决权的属性虽与审判权相似, 但与审判权 仍有不同, 在运行规律上不能照搬照抄审 判权.执行裁决权重在对执行实施行为 的审查制约, 应尽量尊重执行依据的判决 既判力, 不可肆意审查执行依据未涉及的 实体争议, 应控制在合理限度内.根据执 行裁决权这一特性, 可将执行裁决案件进 行繁简分流.对于执行行为异议等程序 性审查案件和案情简单且只是后续诉讼 前置程序的案件, 尽量以形式审查为主, 体现司法效率;

对于涉及实体权利争议的 债务人异议、 不予执行等案件, 尽量采用 听证程序, 体现司法公正, 避免当事人诉 累和司法资源消耗. 执行监督权, 将局长 (副局长) 纳入 团队行使监督权.执行监督权主要涉及 执行信访、 自我监督以及执行督促等上 下级法院监督事项的处理.可考虑将此 类监督案件交由执行局局长、 副局长办 理, 既可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 亦可完善 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 执行命令权,原则上由法官行使.执行命令权是执行实施权的重要组成部 分, 是具体实施行为的依据.执行命令 权主要是签发执行指令、 决定和裁定, 是 运行公权力对被执行人人身和财产权利 的限制乃至剥夺.鉴于既要保障被执行 人基本人权又要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权 益的要求, 执行命令权应由法官行使, 以 确保法官的团队核心地位, 将实施行为 限定在法官控制下, 减少执行恣意. 单纯的执行实施权, 逐步交由司法 警察行使.单纯的执行实施权是根据执 行裁定、 执行命令等, 具体实施查封、 扣押、 搜查、 冻结等执行事务性工作, 本质 上属于与司法权密切联系的司法行政 权, 具有明显的对抗性和强制性, 建议逐 步交由司法警察行使. 因执行中的异议程序所衍生的诉讼 案件, 交由审判机构审理.执行程序中, 当事人经常会因为对异议裁定不服而提 起诉讼.此类诉讼虽因执行程序产生, 但本质上属于审判权的处理范畴, 不属 执行权处理范畴, 应从执行机构中剥离, 根据具体诉讼案由由审判团队审理.

三、 执行团队组建模型 上述对权能进行了梳理和配置, 明 确了执行权的内部构成包括执行裁决 权、 执行实施权和执行监督权, 立足三种 构成运行规律的不同, 灵活多样探索执 行裁决、 执行实施、 执行监督团队的组建 模型. 1. 执行裁决团队组建 根据前述执行裁决权属性和运行机 制, 组建两种裁决团队: 第一种裁决团队 的基本模型为 法官+书记员(法 官助理) .主要办理执行行为异议等程序性 审查案件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等案 情相对简单且只是后续诉讼前置程序的 案件.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 以 排除合 理怀疑 为审查标准, 控制听证程序, 抑 制恶意异议, 防止拖延执行.该团队内 部结构不宜复杂,人员配置原则上为 1+1 , 即1个团队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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