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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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洪旭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吕安然 联系人 陈梦笋 联系电话

15320936757 邮编

409900 通讯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 建设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 立项审批部门 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313242C3131003607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 总投资(万元)

3000 环保投资(万元) 14.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5% 占地面积(m2 )

4510 建筑面积(m2 )

3140 年能耗情况 煤/电8000kw.h 天然气 / 用水情况(吨) 分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18420 3501

14919 生活用水

720 720 / 合计

19140 4221

14919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近年来,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有力的带动了各大石材建材行业的迅猛发展.目前, 重庆市酉阳县现有大理石加工厂较少,为发展地方经济,同时充分利用资源,重庆洪旭 矿业有限公司于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2010 年6建成 乌江黑大理石 开采项 目,总投资

1000 万元.采取露天开采方式,产品为建筑用大理石(大理石荒料) ,重 庆洪旭矿业有限公司拟在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建设 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 加工项目 ,年加工

10 万m2 /a 大理石,距离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项目运距 2.3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等的有关规定, 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应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方委托,我司承接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的 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续表 1(1) 1.2 评价总体构思 (1)项目为大理石加工,不涉及大理石开采.因此本次环评只针对大理石加工进行 评价,不涉及大理石开采部分的评价.对大理石加工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产废气、 废水及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中附录 A 行业分类 表,项目属于石材加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应为Ⅳ类,因此本报告不开 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仅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说明. 1.3 地理位置与交通 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位于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距酉阳城区平距约 45km.项目区有乡村公路 6km 经艾坝到沿岩与

304 省道相连,到龚滩乌江水运码头约 20km,交通运输便利. (见附图 1:地理位置图) . 1.4 项目概况 1.4.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重庆洪旭矿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

(5)总投资:3000 万元,环保投资 14.5 万元;

(6)建设周期:6 个月. 1.4.2 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租用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大理村

8 组土地 4510m2 (厂区面积 3140m2 ,厂 区广场及道路 1370m2 ) ,建设洪旭龚滩镇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拟建项目生产车间设计 为钢架棚结构,建筑面积约 1620m2 ;

成品、半成品、原料堆放区设计为钢架棚结构,成 品堆放区建筑面积约 54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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