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3-12-31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江南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南水务 、 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99 号 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7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6,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60 万张,发行 价格为

100 元/张.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 民币 20,959,051.1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9,040,948.9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16 年3月25 日全部到位,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6]B036 号《验证报告》 .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4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累计使用专项募集资金 388,419,245.26 元,其中本 年使用专项募集资金125,943,525.46 元 (不包含购买结构性存款人民币 1.0 亿元) .

2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72,203.95 元,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38,034,166.67 元,支付手续费 376.75 元.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90,127,697.51 元,其中包括 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90,127,697.51 元和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0 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 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2014 年4月18 日,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6 年3月25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 ). 《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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