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3-12-26
1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 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充分利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石油集团" ) 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降低各方经营成本,增强综合竞争力,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 的目的, 拟继续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为规范中国石油 集团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与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 中国石油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进 行的日常经营行为. 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

2019 年5月13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 议案》 ,认为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达到企业利润最 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 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19 年5月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卢耀忠、白玉光、丁建林和关联 监事汪世宏、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白玉光、卢耀忠、丁建林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 ) 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6 号,法定代 表人王宜林,注册资本 48,69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组织经营陆上石油、 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 油专用机械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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