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3-12-18 |
(三)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慈溪江凯股权,慈溪江凯不再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其持有的慈溪江凯 60%的股权以人民币
695 万元的价格 全部转让给自然人黄云昌,价款以现金方式交付,交易价款的 60% 公告编号:201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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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于2016 年12 月29 日支付,剩余的 40%于完成工商变更之日支付.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 信评报字(2016)甬第
614 号《慈溪江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11 月30 日,评估值为 1,158.30 万元.公司本次转让的 60%股权的评估值为 694.98 万元, 转让价格系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 过户时 间为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有利 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慈溪江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慈溪江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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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会
2016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