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液化气石油站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石油气站 编制日期:2018 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16

三、环境质量状况.20

四、评价适用标准.2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7

七、环境影响分析.3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0

九、结论与建议.62 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区域用地布局图 附图 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监测布点图 附图 5: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6:液化气储罐结构图 附图 7:管道平面布置图 附图 8:项目分区防渗图 附图 9: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 附图 10:照片页 附件: 附件 1:环评委托书 附件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附件 3: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准予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4: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 6:土地使用手续 附件 7:入园证明 附件 8: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 附件 9:企业原有环评批复 附件 10:液化气成分分析报告 附件 11:农肥协议 附件 12:液化气供应协议 附件 13: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14:项目监测报告 附件 15:评审意见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液化石油气站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石油气站 法人代表 魏** 联系人 魏** 通讯地址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 联系电话 133***155 传真 -- 邮政编码

643010 建设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经度 104.75036°,纬度 29.37256°) 立项审批部门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51030416071801〕

0050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512 液化石油气生产 和供应业 用地面积 (平方米)

819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50 总投资 (万元)

1114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70.5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3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石油气站成立于

2004 年,其法人为魏浩宇,位于自贡市 大安区和平乡胜利村

7 组,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于

2004 年3月15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自贡市大安区环境保护局做出审 批意见,同意办理,项目建总投资 69.6 万元,项目仅对液化石油气进行储存充装, 不涉及生产,年充装液化石油气 1500t,建设 50m3 卧式储罐

2 个及相关管道工程、 业务用房 120m2 . 企业自

2004 年运营至

2016 年3月, 因城市规划调整和建设需要, 项目所处区域 已被重新规划为交通建设用地, 用于建设大安寨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随即企业对该石 油气站进行搬迁,于2016 年7月搬迁至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属自贡市 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用地范围内. 根据调查,原有厂址设备已于

2016 年5月拆除完毕,无环境遗留问题,运营多 年未发生环境投诉及污染事件,同时大安寨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2 - 并于

2016 年3月动工,现已基本建设完成.本次评价只针对新建部分. 根据现场查看,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办公及职工休息室以及相应环保 设施未建,项目总占地面积 12.294 亩,设计储罐总容积 200m3 ,地埋卧式储罐

4 个, 单罐容积 50m3 ,地面修建 50m3 应急储罐

1 个,50m3 残液罐

1 个,年充装瓶装液化 石油气

70000 瓶, 项目仅对石油气进行储存分装, 不涉及生产, 其经营模式类似加油、 加气站. 根据调查, 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石油气站液化气填充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 款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 国务院规定报批有审批权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规定,2018 年7月18 日,自贡 市大安区环境保护局以 川环法大安罚字【2018】101 号 文下达了该项目环境行政 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属于第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第

124 小类 加油,加气站 中的 新建、扩建 类别,因此,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为报告表.为此,自贡市大安区 盐都液化石油气站特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编制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 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编制了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请审查.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 D4512 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发改委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使用设备及产品不属于《淘 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2016 年7月8日,大安区发展与改革局以 川投资备〔51030416071801〕0050 -

3 - 号 准予该项目备案.

2018 年7月31日,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发改 【2018】

156 号 文同意其有效期延至

2018 年12 月31 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3、项目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选址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五组, 属自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用地 范围内. ①用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大安区国土资源局关于自贡市大安区盐都液化石油气站受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大国土资发[2017]55 号),本项目位于大安区凤凰乡永胜村

5 组大塘 山A-13 地块,土地使用面积 8196m2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企业于

2017 年9月8日取得自贡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地字 第510304201709064 号),总体看来,本项目土地使用合法. ②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2018 年8月28 日,自贡市环境保护局以 自环函【2018】128 号 文出具了 关于《自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本项目与自 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表1-1 项目与自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况 备注 规划范围自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规划范围西、 北至城市北环路,东、南至现状的东锅集团 工业用地边界,东、南面与自贡市旧城控规 相衔接,西南面与自贡市釜溪东路控规相衔 接.园区规划用地面积 2.22 平方公里,规划 建设用地面积为 1.77 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 地面积 1.46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大安区凤凰乡 永胜村

5 组大塘山 A-13 地块, 属自贡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 用地范围. 符合 产业定位作为自贡市北部工业园的组成部分,是 为东锅集团及其关联度高的锅炉配套产业发 展园区,将重点发展环保锅炉制造、核电阀 门等东锅配套产业,形成以节能环保锅炉为 主导产业的发展集群.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站, 仅 对石油气进行储存分装, 不涉及 生产, 项目储存液化石油气主要 供园区企业使用, 主要作为焊接 燃料, 项目属于自贡市大塘山锅 炉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符合 能源规划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辅以电力.优化 园区能源结构,入驻企业应采用清洁能源, 园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重油、渣油锅炉 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现有燃煤企业尽快 实施 煤改气 或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属能源供应行业, 供 应液 化石 油气燃 烧后产 物为 CO

2、H2O,属清洁能源,同时 项目主要使用电能, 项目建设为 园区企业提供清洁能源 符合 排水采用 雨污分流制 ,片区雨水结合道 路就近排入高洞河及南侧的雨水收集管网,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 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 符合 -

4 - 规划规划园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厂由原拟依托 的自贡市污水处理厂调整为依托待建的自贡 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经处理达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相关要求后排入釜溪河. 同时优化调整方案要求东部污水处理厂建成 投运时间为

2019 年12 月底之前,园区截污 管网的建成时限为

2019 年12 月底之前. 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在片区污 水管网及东部污水厂建成前, 项 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 部用于农肥,不外排;

东部污水 厂建成投入运营后, 项目生活废 水经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 (GB8978-1996 ) 三 级标准后经东部污水厂处理达 《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 相关要求后排入釜溪河. 鼓励类优先引入与节能环保锅炉制造业配套的 相关设备制造和服务业. 项目属于自贡市大塘山锅 炉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符合 鼓励引入生产废水排放量少或不排放的 项目以及不产生 VOCs 的机加工项目,鼓励 引入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污染轻、效益高的工业项目;

清洁生产标准达到过优于国家先进水平的项 目. 本项目为 D4512 液化石油 气生产和供应业, 无生产废水产 生及排放. 符合 鼓励引入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 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符合规划产业,企业效 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 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 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 策行业,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符 合规划产业,企业效益明显,对 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 符合 禁止类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 件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 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不属于 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 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站项 目,仅对石油气进行储存分装, 不涉及生产 不属于 火电、水泥建材、焦化、黄磷、金属冶 炼、煤化工等高耗能、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 和产生有毒有害、恶臭异味且与周边环境不 相容的的企业 不属于 氯碱化工、化学农药、医药、皮革、印 染染整、化学制浆造纸等排水量大且难处理, 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项目 不属于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站项目,仅对石油气进行储存分装,不涉及生产,属于自贡 市大塘山锅炉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园区准入条件、 符合园区能源规划及 排水规划要求,同时园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入园证明.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不在园区制定的负面清单禁止 范围内,属于园区准入鼓励类. ③与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国家六部委《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蓝 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加快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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