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8-03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截至2017年1月25日) 序号批次 及编 号 投诉内容 项目 所在 地 处理落实情况 是否 结案

1 第1 批来 电23 号 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生活垃圾丢在公路堆积如 山,没有处理.

下面是河流韩江,污染韩江饮 用水源,要求处理. 南岭镇 南岭镇政府已停止使用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将该场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县 垃圾无害化填埋中心.同时,对填埋场及周边进行清理消毒、覆土、绿 化等工作以恢复原貌,并设立了防护栏、警示牌.截至目前,群众反映 的南岭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不复存在,群众反映南岭镇生活垃圾丢在公 路堆积如山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落实整改. 已办结

2 第2 批来 电43 号 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附近的大小养猪场,最大 的市南阳村的兴泰养猪场,排放污水到河涌, 造成严重污染,养猪场没有环评,附近有个水 库,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多次投诉没有效果 . 义容镇 2016年12月2日,紫金县环保局对河源兴泰种猪有限公司下达《责令立即 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公司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成.义容镇政府 按照紫金县东江水环境整治方案的要求制订了行动方案,组织了力量对 禁养区范围内非法养猪场(点)进行打击,收到了明显效果.12月5日止,已取缔、清拆非法养殖场(点)23家,此工作基本落实完成,有效地 改善义容河水质质量,确保义容辖区环境安全. 已办结

3 第3 批来 电47 号 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天欧矿业,位于青溪河上 游,高压水枪开采,导致河水是黄色的,持续 有十几二十年了.沿河两边的土壤被污染,重 金属超标.投诉人抽土样检测过,是重金属超 标. 义容镇 2016年12月3日,紫金县政府组织国土、环保、公安、供电、义容镇 政府等部门对导致河水黄色的私人采选矿点进行断电、捣毁设施等打击 行动.此外,填土、复绿工作正按国土、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落实.由 于我县环境监测站尚不具备土壤监测能力,县环保部门已联系第三方检 测机构对该公司附近沿河两岸的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 根据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出具的土壤检测报 告(EJ1612A612-1)检测结果,该地区河道(矿区上、中、下游点位) 土壤中的金属砷、镉、锌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1995)Ⅲ级标准(因该标准中无适用于河道土壤的土壤环境分类标准,因 此参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Ⅲ级标准).但经查阅 河源市紫金天鸥矿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委托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编制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中对该地区的土壤现状 评价结论表明:该地区土壤样品中的砷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Ⅲ级标准,有个别点的锌也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镉超 出了Ⅱ级标准,Ⅲ级标准对镉没限制,本地区土壤质量较差. 综上所述,该地区在河源市紫金天鸥矿业有限公司采选铁矿前后的 土壤重金属均超标,且所超标的元素及量几乎一致.因此,我们认为该 地区在该公司采矿开发前后土壤中的金属砷、镉、锌超标问题可能是受 当地地质构造基体成分严重影响所形成的,不能说明是在该公司生产过 程中造成的污染. 已办结

4 第4 批来 信18 号 百名村民联合签名,举报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 大新村山塘尾一非法大型养猪场,严重污染环 境. 义容镇 该猪场正在清场处理.政府已责令其于12月6日前将场内所有猪清场销售 并关闭. 已办结

5 第5 批来 信16 号 投诉人反映河源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行政处罚信 息查不到,区县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齐 全,有的有,有的没有公开(《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紫金县 截至目前止,紫金县环境保护局已将3宗(临江镇梧丰村无名加工厂、无 名电子废品金属提炼厂及义容镇龙腾村无名电子废品金属提炼厂)的行政 处罚信息在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今后,我县将加强信 息公开公示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 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公众参与权利. 已办结

6 第7 批来 电41 号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立国制药厂排污已有十多年 了,当地群众长期举报得不到解决.该厂一般 是凌晨3点至天亮排放废气,排放的污水沿途长 达两公里,污染周边水源.该厂是当地纳税大 户,无法入告. 蓝塘镇 县环保局按程序要求对广东立国制药有限公司落实行政处罚工作, 于12月7日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12月8日下达了 《紫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于12月21日下达了《紫金县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紫环罚字〔2016〕5号),依法处罚人民 币108167元.2017年1月3日,该公司足额缴纳了罚款. 2017年1月16日,经我县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严格按照 《责令改正决定书》(紫环通字〔2016〕号)要求落实了整改工作,污 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广东立国制药有限公司总 排口废水、生物质锅炉废气监测报告[(紫)环境监测(综)字(2017) 第W17009号)]结果,该公司总排口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物质锅炉废气达到 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 炉排放浓度限值,相关整改工作已取得实效. 已办结

7 第8 批来 信23 号 紫金县供电局在距离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积良 村岗岭(夫头)组十几米的地方,强行架11万 伏高压线,村民质疑环评,认为没有征询沿线 居民的意见. 好义镇 紫金县环保部门于12月8日对县供电局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 定书》,要求供电局对敏感点进行电磁辐射监测,并进行现状环境评估 .12月10日,紫金县供电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 测结果显示,好义镇积良村岗岭组民房最近处电场强度为186V/m,磁感 应强度为0.075цT,远低于环保部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电磁环境控制 标准(GB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цT;

房 屋与线路的距离也远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的要求(110KV线路在最大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建 筑物的最小净空距离为4米;

无风情况下,最小水平距离为2米),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标准规定,不会对附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对此,紫金县将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已办结

8 第9 批来 信18 号 两百多人联名举报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黄田乡 田多村违法垃圾场,距离村庄仅200-400米,造 成污染,影响水质安全.该垃圾场没有建设项 目立项许可、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没有环境评 估、没有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龙窝镇 12月10日龙窝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堆放的垃圾采取喷药、灭虫的消毒措施. 将原堆放的垃圾进行整理、覆盖,种上树苗,停止了使用.据紫金县环 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紫)环境监测(水)字(2016)第W160110号、第W160110a号)显示,垃圾场附近小沥水化学需氧量为 40.6mg/L、氨氮为18.82mg/L,镉为0.006mg/L,均超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即化学需氧量为 20mg/L、氨氮为1.0mg/L、镉为0.005mg/L).对此,我县要求龙窝镇人民 政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填 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要求继续做好封场后的相关安全处理工 作,尤其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就近小沥水进行治理,确保水体水 质到达水体功能水质区划标准. 已办结

9 第9 批来 电49 号 河源市紫金县南岭镇王告村南亨田造纸厂、高 新村造纸厂,污水直排入河,受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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