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3-11-27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00万股 每股面值 1.

00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1月2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本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其他公司股东承诺: 自本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发生离职情形, 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获得的本次发行前国有股东转持的200万股,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 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年12月1日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 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一、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控股股东南通 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