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8-03
香 港交 易 及结 算所有限 公 司及 香 港联 合 交易 所 有限 公司对本 公 告之 内 容概 不 负责 , 对 其准 确 性或 完 整性 亦不发表任 何 声明 , 并 明确 表 示概 不 就因 本 公告 全 部或 任何部份 内 容而 产 生或 因 倚赖 该等内容 而 引致 之 任何 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384) 中期业绩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 董事会(「董事会」 或「董事」 )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 未经审核 ) 收入

3 28,877,197 20,875,350 销售成本 (22,377,321) (15,406,436) 毛利 6,499,876 5,468,914 其他收入 386,117 226,591 其他收益及亏损 307,910 97,337 销售及分销成本 (801,793) (691,961) 行政开支 (920,331) (820,325)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298,627 166,375 应占合资公司之业绩 457,540 594,017 6,227,946 5,040,948 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 (162,560) ― 财务费用 (539,100) (419,053) C

1 C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 未经审核 ) 除税前溢利 5,526,286 4,621,895 税项

4 (929,184) (903,139) 期间溢利

5 4,597,102 3,718,756 其他全面 ( 开支 ) 收入 其后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可供出售之投资公平值减少 ― (17,790) 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 (3,275,793) 1,046,468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股本工具 公平值增加 7,806 ― 期内其他全面 ( 开支 ) 收入 (3,267,987) 1,028,678 期内总全面收入 1,329,115 4,747,434 期间溢利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4,225,751 3,395,206 非控股权益 371,351 323,550 4,597,102 3,718,756 全面收入总额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1,323,849 4,322,542 非控股权益 5,266 424,892 期间总全面收入 1,329,115 4,747,434 每股盈利 基本

6 84.42港仙 68.33港仙 摊薄

6 81.59港仙 67.34港仙 C

2 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 经审核 )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270,319 272,929 物业、厂房及设备 37,982,232 34,088,413 预付租赁款项 2,037,006 1,996,978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5,593,616 5,924,790 於合资公司之投资 4,969,960 6,423,615 可供出售之投资 ― 409,176 商誉 3,210,199 3,079,624 其他无形资产 3,538,586 3,903,024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 965,183 663,790 收购附属公司、合资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按金 138,722 194,038 递延税项资产 249,117 224,325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股本工具 621,229 ― 59,576,169 57,180,702 流动资产 存货 3,533,086 3,069,246 应收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 3,166,968 合约资产 4,978,853 ―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项

7 11,180,478 9,019,230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22,117 38,347 应收合资公司款项 4,143,312 935,161 预付租赁款项 58,604 63,225 持作买卖投资 33,881 48,077 衍生金融工具 1,651 ― 已抵押银行存款 319,390 290,729 银行结存及现金 9,668,512 8,246,322 33,939,884 24,877,305 C

3 C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 经审核 )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项

8 18,658,790 14,044,970 合约负债 5,209,515 ―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

125 应付合资公司款项

287 88,441 应付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 942,632 衍生金融工具 ― 2,338 税项 891,669 943,784 银行及其他借贷―於一年内到期 8,737,829 11,079,288 33,498,090 27,101,578 流动资产 ( 负债 ) 净额 441,794 (2,224,27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60,017,963 54,956,429 权益 股本 50,807 49,685 储备 29,498,945 28,406,311 归属本公司拥有人之权益 29,549,752 28,455,996 非控股权益 5,162,911 4,274,104 权益总额 34,712,663 32,730,100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贷―於一年后到期 24,385,732 21,293,133 递延税项 919,568 933,196 25,305,300 22,226,329 60,017,963 54,956,429 C

4 C 附注: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 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投资物业及金融工具乃按重估值或公平值 ( 如适用 ) 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 编制. 除因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之新订准则及修 订本而产生之会 计政策变动外 ,截至 二零一 八年九 月三十 日止六 个月之 简明综 合财务报 表所采 用之会 计政策 及计算 方法与 编制本 集团截 至二 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本 於本中 期期间 内,本 集团首 次应用 以下由 香港会计 师公会 所颁布 并於二 零一八 年四月 一日或 之后开 始之 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准则及修订本,以编制本集团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及相关修订 香港 (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收预付对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 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连同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一并应用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 作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之年度改进之一部分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 投资物业转拨 香港财 务报告 准则之 新订准 则及修 订本已 按照相关 准则及 修订本 中之相 关过渡 条文应 用,产 生下文 所述 会计政策、呈报金额及或披露资料变动.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 之影响及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中期期间首次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 香港会计准则 第18号 「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建筑合约」 及有关诠释. C

5 C 本集团自以下主要来源确认收入: . 管道燃气销售 . 燃气接驳 . 工程设计、建设及施工 . 液化石油气 ( 「液化石油气」 ) 销售 . 增值服务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而首次应用该准则之累积影响 ( 如有 ) 已於首次应用日期二 零一八年四月一日确认.於首次应用日期之任何差额已於期初保留盈利 ( 或权益之其他部分 ( 如适用 ) ) 确认,且并无 重列比较资 料.再者, 根愀鄄莆 报告准则第 15号之过渡条 文,本集团 已选择仅对於 二零 一八年 四月一 日尚未 完成之 合约追 溯应用 该准则, 并对所 有於首 次应用 日期前 发生之 合约修 改使用 可行 权宜方法, 而所有修改 之总体影响 於首次应用日 期反映.由 於比较资料乃 根愀刍 计准则第18号 及香 港会计准则第11号以及相关诠释编制,因此,若干比较资料可能无法比较.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而产生之会计政策主要变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引入确认收入之五个步骤: .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 第五步:於本集团完成履约责任时 ( 或就此 ) 确认收入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本集团於完成履约责任时 ( 或就此 ) 确认收入,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 商品或服务之 「控制权」 转移予客户时. 履约责任指个别之商品及服务 ( 或一组商品或服务 ) 或一系列大致相同之个别商品或服务. 倘符合 以下其 中一项 标准, 则控制 权随时 间逐步转 移,而 收入则 参照完 全完成 相关履 约责任 之进度 而随 时间逐步确认: . 客户於本集团履约时同时取得并享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之利益;

. 本集团履约创建或改良客户於本集团履约时控制之资产;

或C6C.本集团履约所创建之资产不会对本集团有其他用途,且本集团具有可强制执行之权利收取迄今已完 成履约之付款. 否则,本集团於客户获得个别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收入. 合约资产 指本集团 就换取本 集团已向 客户转移之 商品或服 务而收取 代价之权 利(尚未成为 无条件 ) . 该资 产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账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之无条件权利,即只须待时间过去即须到期支付代价.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向客户收取代价 ( 或已到期收取代价 ) ,而须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责任. 随时间逐步确认收入:计量完全完成履约责任之进度 投入法 完全完 成履约 责任之 进度乃 根 入法计 量,即根 炯 团为完 成履约 责任之 付出或 投入与 完成有 关履 约责任 之总预 期投入 相比以 确认收 入,有 关方法最 能反映 本集团 於转移 商品或 服务控 制权方 面之履 约情 况.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之影响及会计政策变动 於本期间,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对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作出之有关相应修订.香港财 务报 告 准则 第9 号 引入 有关 (1) 金融 资 产及 金融 负债 之 分类 及计 量, (2) 金 融资 产及 合约 资 产之 预期 信 贷亏损 ( 「预期信贷亏损」 ) 及(3)一般对冲会计之新规定. 本集团已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载之过渡条文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即对於2018年4月1日(首次应用日期 ) 并无终止确认之工具追溯应用分类及计量规定 ( 包括减值 ) ,而并无对已於2018年4月1日终止确认之工具应用有关规定.2018 年3月31 日之账面值与2018 年4月1日之账面值差额於期初保留盈利及权益之其他部分确认,且无重列比较资料.因此,由於比较资料乃根愀刍峒谱荚虻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编制,若干比较资料可能无法用作比较. 与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有关之新重大判断及估计不确定因素主要来源 於编制 该等简 明综合 财务报 表时, 管理层 於应用本 集团会 计政策 时所作 出之重 大判断 及估计 不确定 因素 之主要 来源, 与应用 於本集 团截至 二零一 八年三月 三十一 日止年 度之年 度财务 报表者 相若, 惟金融 资产 减值评估 (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之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而并非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之产生亏 损模式)及无报价股本投资之计量(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之公平值计量,而并非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按成本减减值计量 ) 除外. C

7 C 3. 分部资料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本集团之呈报及经营分部包括:管道燃气销售、燃气接驳、工程设计、建设 及施 工、液 化石 油气 ( 「液 化石 油气」 ) 销售 、增 值服 务及 中裕 燃气控 股有 限公 司(「中裕 燃气」 ) .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已审阅依ㄒ婊峒品ㄈ胝酥炯庞φ贾性H计导. 本集团 集中其 工程设 计、建 设及施 工职能 .期内, 由於工 程设计 、建设 及施工 职能的 业务拓 展及重 要性 提高, 本集团 将工程 设计、 建设及 施工分 部独立出 来,由 主要营 运决策 者独立 审阅以 达致更 佳资源 分配 及分部 表现评 估.因此,下 文报告 之截至 二零一七 年九月 三十日 止期间 之分部 资料已 重列, 以与本 期间 之呈列保持一致. 分部间收入按当时市场价扣除.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有关该等业务之分类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未经审核) 管道燃气 销售 燃气接驳 工程设计、 建设及施工 液化石油 气销售 增值服务 中裕燃气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总额 11,973,615 5,312,582 6,265,569 9,812,779 1,011,361 ― 34,375,906 分部间收入 ― ― (5,498,709)5,498,709) 来自外界客户之分部收入 11,973,615 5,312,582 766,860 9,812,779 1,011,361 ― 28,877,197 分部业绩 1,498,650 1,921,408 1,120,578 85,902 341,502 181,925 5,149,965 利息及其他收益 71,274 未分配公司开支 (121,33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11,743 持作买卖之公平值变动 (14,19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22,811) 换算外币货币项目为功能货币 产生之汇兑亏损 (26,501) 财务费用 (539,100)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份股份之 收益 234,414 出售及重估联营公司之收益 341,131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30,018 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 (162,560)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116,702 应占合资公司之业绩 457,540 除税前溢利 5,526,286 C

8 C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未经审核 ) ( 重列 ) 管道燃气 销售 燃气接驳 工程设计、 建设及施工 液化石油 气销售 增值 服务 中裕 燃气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总额 8,468,282 3,923,164 4,520,710 6,736,886 697,394 ― 24,346,436 分部间收入 ― ― (3,471,086)3,471,086) 来自外界客户之分部收入 8,468,282 3,923,164 1,049,624 6,736,886 697,394 ― 20,875,350 分部业绩 1,210,053 1,726,710 726,306 291,647 289,048 65,139 4,308,903 利息及其他收益 75,366 未分配公司开支 (109,215)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19,1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 6,529 出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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