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3-11-1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 住所:中国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一六年四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 感谢贵公司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争光股份 、 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 商 )项目组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会计师 ) 、国 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 )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 真讨论与核查, 并逐步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 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浙江争光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以下简称 公开转让说明书 、 公转书 )进行修 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 已按照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反馈意见》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 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说明

一、 如无特别说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 宋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主要标题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目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6 1.1 公司存在外协生产.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外协生产产能占比,外协生厂商的选择标 准,报告期外协生厂商名单及合同金额等.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6 1.2 关于环保问题.公司环保核查情况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 违规及受处罚情况表述不一致.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的相关要求履行 核查情况,做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8 1.3 关于劳动社保.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包括并不限为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并对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 作补充披露.15 1.4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 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 的相关要求履行核查与披露子公司相关情况, 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17 1.5 子公司有机构投资者.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以下事项: (1)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 的定价依据;

(2) 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情况, 结合机构投资者取得公司股权的价格、 方式, 进一步核查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对赌协或其他投资安排, 并就上 述协议或投资安排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发表意见.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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