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3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年产

2500 只CNG3 压缩天然气铝合金内胆全缠绕气瓶生产 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系在既有 2#、 3#联合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 在完成设备安 装、调试后即可投入生产,不存在厂房建设期,故在此不作施工期环 境影响评价.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会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产生影响. 主要表现为废气、 废水、 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所带来的影响.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有粉尘、有机废气以及天然气 燃烧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配胶产生的有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配胶产生的 VOCS 为0.05t/a,采用集气罩 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VOCS 排放量为 0.0045t/a,排放 速率为 0.0018kg/h,排放浓度为 0.9mg/m3 . 缠绕工序有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 本项目配胶产生的 VOCS 为0.175t/a, 采用集气罩 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VOCS 排放量为 0.0045t/a,排放 速率为 0.0018kg/h,排放浓度为 0.9mg/m3 . 配胶工序及缠绕工序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则VOCS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叠加后排放速率为 0.0036kg/h,排放浓度为 1.8mg/m3 . 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表3中VOCs 排放速率 3.4kg/h,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3 的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工序有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化产生的 VOCS 为0.88t/a,采用集气罩 收集后通过经 UV 光氧净化装置处理,VOCS 排放量为 0.079t/a,排放 速率为 0.063kg/h,排放浓度为 31.5mg/m3 .有机废气排放能满足《四 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表3中VOCs 排放速率 3.4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3 的要求, 能实现达标排放. 固化炉天然气燃烧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SO2 年排放量为 0.0006t,排放浓度为 6.0mg/m3 ,排放速率为 0.0004kg/h;

烟尘年排放量为 0.0015t,排放 浓度为 14.4mg/m3 ,排放速率为 0.001kg/h;

NOx 排放量为 0.0117t, 浓度为 136mg/m3 , 排放速率为 0.009kg/h. 本项目固化炉属工业炉窑, 其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MJC 旋压机、热处理设备天然气燃烧机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MJC 旋压机 SO2 年排放量为 0.00003t,排 放浓度为 0.03mg/m3 ,排放速率为 0.0001kg/h;

烟尘年排放量为 0.00008,排放浓度为 0. 06mg/m3 ,排放速率为 0.0002kg/h;

NOx 排放 量为 0.0006t,浓度为 0.47mg/m3 ,排放速率为 0.0018kg/h. 固溶炉 SO2 年排放量为 0.0056t,排放浓度为 2.5mg/m3 ,排放速 率为 0.01kg/h;

烟尘年排放量为 0.0133t,排放浓度为 6.0mg/m3 ,排 放速率为 0.024kg/h;

NOx 排放量为 0.104t,浓度为 47.1mg/m3 ,排放 速率为 0.18kg/h. 时效炉 SO2 年排放量为 0.0056t, 排放浓度为 1.25mg/m3 , 排放速 率为 0.01kg/h;

烟尘年排放量为 0.0133t,排放浓度为 3.0mg/m3 ,排 放速率为 0.024kg/h;

NOx 排放量为 0.104t,浓度为 23.6mg/m3 ,排放 速率为 0.018kg/h. 本项目 MJC 旋压机、固溶炉、时效炉均属工业炉窑,其天然气燃 烧废气中烟尘均满足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二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来自于配胶、缠绕、固化工序中未收集到的 有机废气. 未收集到的 VOCS 配胶、缠绕工序生产设备位于缠绕间(2#联合生产车间内),固 化工序生产设备均位于 2#联合生产车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配 胶、缠绕工序 VOCS 的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t/a(0.004kg/h) ,经预测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为 0.3mg/m3 , 固化工序 VOCS 的无组织排放量为 0.088t/a(0.04kg/h) ,经预测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为 0.2mg/m3 .配胶、缠绕、固化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经过叠加后,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0.5mg/m3 ,能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mg/m3 的要求,能 实现达标排放.

3、等效排气筒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 新建的固化炉排气筒距缠绕间排气筒间距 小于 30m,可视为等效排气筒.固化炉及缠绕间等效排气筒有机废气 排放速率为 0.066kg/h,排放浓度为 33.3mg/m3 ,排放高度仍为 15m, 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 2017) 表3中VOCs 排放速率 3.4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3 的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 MJC 旋压机位于 3#生产车间,其 不涉及等效排气筒. 大气防护距离计算 大气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 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对 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在无组织排放污染源与居住区之间设置的大气环 境防护区域. 参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其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表1 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位置 排放速率 (kg/h) 质量标准 (mg/m3 ) 有无厂界外 超标点 大气环境防 护距离 (m) VOCS 2#联合生产车间 0.044 0.6 无超标点

0 注: VOCS 目前尚无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环评其标准浓度限值参考 《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中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标准要求. 经计算得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 故本项目不需设置 大气环境 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按国家《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1991)中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 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 ,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 15m 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应采用 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的减少有 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Qc/Cm=1/A・(BLc +0.25r2 )0.50 ・LD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kg/h;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等效半径,m;

A、 B、 C、 D―计算系数, (从GB/T13201-1991 中查取) ;

Qc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根据本建设项目厂址所在地区多年平均风速为 1.4m/s, 查取有关 计算系数值,具体见下表. 表2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污染源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 源面积 无组织 排放量 标准浓度 限值 平均 风速 卫生防 护计算 距离 卫生防护 划定距离 2#生产车间 VOCS 36935.57m2 0.044kg/h 0.6mg/m3 1.4m/s 0.455 50m 注: VOCS 目前尚无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环评其标准浓度限值参考 《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中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标准要求. 根据原环评,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酸洗、磷化车间(3#生产 车间)边界为起点,100 米区域范围.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为:以2#联合生产车间边界划定 50m 卫生防护距离.综上,本 次环评最终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酸洗、磷化车间(3#生产车间) 边界为起点

100 米区域范围及本项目 2#联合生产车间边界划定 50m 卫生防护距离,具体卫生防护范围见附图.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新设置的 2#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全部 位于老厂厂区内部,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分布.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 造成明显的影响.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 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 能区新材十八路,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经建成,能够确保与老厂污 水管线顺利碰管.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水压测试废水, 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项目清洗污水的排放量为 1.35m3 /d,水压测 试废水排放量按 0.57 m3 /d 计,废水均依托老厂污水站处理,老站日 处理能力为

110 m3 /d.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老厂污水处理站目前处理 负荷约 50%,能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 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由此,项目营运期的生产污 水不会对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综上, 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 、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主要噪声源 为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缠绕固化设备、水压试验机等设备.针 对上述产噪设备及工序,本项目拟采取为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 缠绕固化设备、水压试验机等设备设置减震垫和软性接头,同时联合 生产车间建筑隔声. 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 21. 项目内所有设备均 处于运行情况,位于最大生产能力,则车间内设备噪声经过叠加后可 得噪声源最大值为 90dB(A).车间墙面采用了墙体隔声材料,加上车 间外围绿化带也能起到一定的隔声的效果,本项目噪声隔声量取

15 dB(A),则车间厂界噪声值为 75dB(A). 工程的噪声源以自由声场的形式传播,仅考虑距离衰减值,忽略 大气吸收、障碍物屏障等因素,从最为不利的情况出发,按照 导则 中推荐的预测模式: L2=L1―kLgr=L1―20Lgr. 式中: L2-距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声级值,dB(A);

r-L2 与噪声源距离 L1-噪声源的源强值 按照上面给出的计算公式, 本项目各种噪声源对厂界处的贡献的 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3 厂界及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位置和方位 距生产车 间 距离 (m) 测量数据 dB(A) 昼间 夜间 现状值 贡献值 预测值 现状值 贡献值 预测值 东面厂界 1m 处50 53.7 41.0 53.9 46.6 41.0 47.7 南面厂界 1m 处270 52.7 26.3 52.7 45.4 26.3 45.5 西面厂界 1m 处45 53.4 41.9 53.7 44.2 41.9 46.2 北面厂界 1m 处112 54.2 34.0 54.2 45.9 34.0 46.2 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

夜间:≤55dB(A)) .从项目外环境关系图可以看出,本 项目四周均为工厂企业, 因此, 噪声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铝板废弃边角料、废弃碳纤维、废包 装材料、 收集的气瓶打磨粉尘、 固化后的废胶, 以及废机油、 废油桶、 废切削液、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为此,项目根据性质 的不同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暂存的基础上,对固体废弃物分 别采取了具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表 22, 这些固体废弃物 均可得到有效处置,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做到综合利用,去向明确,各类固废处 置措施合理可行,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建设时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 预防,已将项目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在确保各项防 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 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 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 有害 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 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 ,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 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 减缓措施,以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1、风险源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化学品使用种类及使用量均较小, 主要为环氧 树脂、促进剂(N,N-二甲基苄胺) 、固化剂(甲基四氢苯酐)等.经 查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名录,促进剂 (N,N-二甲基苄胺)属于危险化学品. 表4 主要原辅料贮存情况 序号 材料名称 贮存形式 最大储存量 储存周期 储存地点

1 环氧树脂 桶装, 230kg 5t 30-40 天 一般库房

2 促进剂 瓶装, 500ml 0.3t 30-40 天 危险化学品库房

3 固化剂 桶装,25kg 6.0t 15-20 天 危险化学品库房

4 切削液 桶装,18L 0.4t 50-60 天 一般库房 促进剂(N,N-二甲基苄胺) :其闪点为 53℃.根据《危险货物分 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05), 闪点不高于 60℃的液体为易燃液体, 因此促进剂属于易燃液体.有毒,家兔最小致死量 250mg/kg. 2) 、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本项目可 能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为危险品库房暂存的促进剂(N,N-二甲基苄 胺) .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 即被定 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 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 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 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 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 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 量,t. 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促进剂 (易燃液体:23℃≤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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