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8-03
股票简称:广汇能源 股票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号楼) 签署日期: 年月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1 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 》及 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 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 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2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 管理人承诺, 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 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者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 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所述 的各项风险因素.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 有关章节.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8】609 号 文核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含20 亿元) 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用分期发行, 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资金需求、市场 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各期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本期 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月内 完成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5亿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以降低短期还债 压力,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债券名称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中诚信将在每年广汇能源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 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 评级结果将在中诚信网站和上交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广汇能源、监管部 门等. 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 本 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 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 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 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4

五、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际整体经济运行环境、我国宏 观经济状况、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存 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 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的 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 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 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 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 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 投资者可能会 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七、 虽然发行人设置了一系列偿债保证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 险,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相对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 观经济环境、 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 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 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 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但是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 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条款包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上述安 排将给投资者带来以下特定风险:如果投资者选择回售,则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回售取得的本金和利息用于再投资实现的收益可能低于本期债券的收益率.

九、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流动性,报告期 内均按时偿付债务本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任 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禀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 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 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将可能使本期债 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5

十、 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产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关联度较高,煤炭行业 的景气度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 天然气行业是国民经 济运行的基础性产业之一, 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 的变化将影响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的需求.如果国民经济对能源总体需求下降, 将直接影响煤炭、天然气的销售. 十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 较大, 且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近年来发行人适度提高了银行借款及其他债 务融资的规模, 导致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低并出现 一定程度的下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行人的发展,也增大了财务风险.为满足 战略实施的需要,未来发行人仍将通过银行借款、债券发行等多种途径融资.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由于行业发展和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可能 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从而使投资 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十

二、在LNG 行业方面,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公 司将面临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此可 能造成公司 LNG 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在煤化工行业方面,我 国传统煤化工产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局面,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竞争对 手向新型煤化工领域发展,新型煤化工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在煤炭行业方面, 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各地加大环保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 趋于激烈,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十

三、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3,813.95 万元、 1,825,244.27 万元、1,858,343.03 万元和 1,889,636.6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40.22%、42.12%、41.48%和39.25%.总体来看,公司投资项目较多,未来 若经济增速放缓, 行业市场环境恶化,过高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在建工程转 固将增加大额折旧费用, 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状况加剧紧张态势以及盈利能力受到 不利影响. 十

四、 报告期内受能源行业整体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和盈利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6 能力也呈现出周期性的波动.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1-9 月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482,524.45 万元、419,434.64 万元、813,745.64 万元和 929,470.41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22,998.15 万元、 14,457.30 万元、 49,054.87 万元和 130,017.65 万元.2017 年度以及

2018 年1-9 月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 度增加,主要系能源市场整体回暖、产品价格上升,外购气销量及煤炭销量增加 所致. 十

五、公司净资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 符合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公司期末净资产(合并 口径)为1,697,435.28 万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6,979.02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 1.5 年利息. 十

六、遵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 持有人会议根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包括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 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 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

七、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 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 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十

八、2015 年至

2018 年1-9 月份,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 为27,466.22 万元、29,458.98 万元、778.82 万元和 4,195.01 万元,占对应年度净 利润的比重分为 119.43%、203.77%、1.59% 和3.23%.2015 年和

2016 年度政府 补助金额占净利润比重较高,公司能否获取政府补助具有不确定性,报告期后, 如果不能持续获取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2-7 目录声明1重大事项提示

3 目录.7

第一节 释义.9

第二节 发行概况.1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1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1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3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4

五、认购人承诺.6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6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7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7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7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6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6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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