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3-11-02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C

2 C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 会上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及司薅┑暮笮 划;

「购回股份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於联交所购买股 份,数目不超过本通函第15至16页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内第9段所载的建议普通决议案通过当日本 公司股本中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的公司收购、合 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经不时修订) ;

及「%」 指 百分比. C

3 C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47) 执行董事: 张素心 (董事长) 王煜 (总裁) 非执行董事: 陈剑波 马玉川 森田隆之 叶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祖同 王桂埙太平绅士 叶龙蜚 注册办事处: 香港中环 夏悫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 2212室 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上海 张江高科技园区 哈雷路288号 邮编:201203 敬启者: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及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及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及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通函旨在就(i)宣派末期股息;

(ii)重选退任董事;

及(iii)向董事授出购回股份授 权及发行授权以分别购回股份及发行新股份,向股东提供将於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若 干决议案的资料. C

4 C 2. 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公告,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27港元 (二零一四年:无) ( 「末期股 息」 ) . 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或前后派 付予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为厘定股东享有建议末期 股息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止期间 (首 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收取建议末期股息的资格,尚 未登记的股份持有人要确保所有股份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3.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根鲁滔冈虻107及109条,王煜先生、张祖同先生及叶龙蜚先生将於股东周年 大会退任.所有上述退任董事均符合资格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傅文彪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起生 效.同一日,张素心先生获董事会委任为董事长及执行董事,以填补因傅文彪先生辞 任而产生的空缺.张素心先生作为董事会委任以填补空缺的董事,应根竟菊鲁 细则第112条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有关退任董事的详细资料载於本通函附录一. 4. 建议授出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获授一般授权以 购回股份.该授权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为使本公司於适当时能灵活购回股 份,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向董事授予购回股份授权,以於联 交所购回股份,数目不超过本通函第15至16页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第9项所载的建议普 通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股本中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基於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於股 东周年大会当日保持不变,即合共103,387,165股股份) .董事谨此声明,彼等并无即刻 计划根夯毓煞菔谌ü夯厝魏喂煞.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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