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 购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