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3-10-02
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15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A 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 以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 是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或 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 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15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 四)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A 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 可以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4年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 ( 一)审议公司 《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二)审议公司 《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 三)审议公司 《 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会计师报告》 ( 四)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 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董事会提请本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五)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及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国内及国际之会计师事务所. 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 ( 六)关于选举孙兆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孙兆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孙兆学先 生的简历如下: 孙兆学,51岁,现任中国铝业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先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资源产业经济学专 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孙先生拥有丰富的矿山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经验. 曾先后担任 山西铝厂孝义矿副矿长、矿长,山西铝厂副厂长、厂长,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 七)审议批准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目标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目标薪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目 标薪酬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目标薪酬. ( 八)审议批准关于2014-2015年度公司接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续购买为期一年 ( 2014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7日)的责任保险. ( 九)审议批准关于拟延长公司为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到期的担保债务提供接 续担保,授权期限延长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担保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 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负责组织上述融 资担保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和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 延长公司为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授权期限的公告》及补充公告. ( 十)审议批准关于2014年度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拟在2014 年度对到期担保借款提供接续担保,或在经营所需时提供对外担保.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2014年度中 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拟为境外发债主体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为境外债券发行主体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 ( 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融资担保,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 在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 体负责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授权公司为 境外发债主体提供担保的公告》. (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霍州煤电集团 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贷款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山西华圣铝 业有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与焦作万方2014年度和2015年度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度及2015年度, 公司拟向焦作万方采购铝锭、铝 液和电解铝产品,以及向其销售氧化铝产品、预焙阳极、阳极底块和石油焦等类似产品.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与焦作万 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年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至2014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期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且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 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 ( 含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已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共计人民币370亿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 司需要批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以及办理审批事项、确定中介机构及 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并取得其批准,签署在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监管所要求的必要的法律文件和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 十五)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可发行额外H股一般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符合香港 《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的前提下,给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20%的限额内,增资发行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 权.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十六)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或所属的境内外各级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 过10亿美元 ( 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债券,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发行债券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债券的币种、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以及办理 审批事项、确定中介机构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并取得其批准,签署在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监管 所要求的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 十七)审议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给予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已到期,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预案等已经前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提请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新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包括: (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 ( 亦包括除息、除权行 为对发行股数的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 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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