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3-10-01

5 C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 公司资料 本公司为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香港湾仔港 湾道25号海港中心21楼2110室.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於联交所上市.本集团主要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从事生产及销售钢材产品业务. 期内,本公司的直属控股公司为西王投资有限公司 ( 「西王投资」 ) ,该公司由西王控股有限公司 ( 「西 王控股」 ) 全资拥有.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四日期间,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西王控 股,而余下期间的最终控股公司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 「西王集团」 ) (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西王香港有 限公司控股持有) . 1.2 编制基准 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上愀刍峒剖岚洳嫉南愀刍峒谱荚虻34号 「中期财务报 告」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16编制. 编制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全年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致. 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虮嘀频谋炯啪蠛硕阋蝗昴甓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3,439,214,000元.董事认为,尽管 处於流动负债净额状况,本集团於可见将来将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应付其业务所需及维持其经营现 状,因此已按持续基准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C

6 C 1.3 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 除采纳以下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的新诠释及修订外,编制此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 (修订本)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 -投资实体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金融资产与金融 负债之抵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订本)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 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订本)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衍生工具 之更替及对冲会计之延续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徵费 采纳上述新诠释及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造成任何重大 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任何其他已颁布但仍未生效的准则、诠释或修订本. 2. 经营分部资料 为方便管理,本集团根洳坊忠滴竦ピ,可分为以下四个可报告经营分部: (a) 「普通钢」 分部,即从事生产及销售普通钢产品;

(b) 「特钢」 分部,即从事生产及销售特钢产品;

(c) 「商品贸易」 分部,即从事铁矿粉、球团矿、钢坯及焦炭等商品贸易;

及(d) 「副产品」 分部,即包括销售钢渣、蒸汽及电力等副产品. 管理层独立监控本集团经营分部的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决定.分部表现乃根杀 告分部溢利进行评估,而分部溢利是用以计算经调整的除税前溢利. 地区资料 本集团在同一个地区内经营业务.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其营业额全部来自中国, 且本集团的主要资产及资本开支均位於中国及於中国产生.因此,并无呈列地区资料. C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