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9-24

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 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如实披露.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委托方或评估目的所涉及经济行为的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 利益关系,也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执行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九、本评估报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2018 年6月14 日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杭州萧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杭萧审资评报字[2018]第0041 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 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杭州萧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杭州萧山城区建设有限公 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宝盛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国家资产评 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 评估方法,对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4月30 日的全部 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对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4月30 日所表现的清算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 科学的工作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 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的市场价格标准,采用成本法对杭州航民 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成本法 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清算的前提下,采 用与委托评估资产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 公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资产减负债确定杭州航民上 峰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杭州萧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4月30 日,公开市场和清算前提下,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表现的清算价值反映 如下:资产账面价值 134,934,866.79 元,评估价值 250,260,288.22 元, 评估增值115,325,421.43 元,增值率85.47% ;

负债账面价值130,615,033.43 元,评估价值 130,615,033.43 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 4,319,833.36 元,评估价值119,645,254.79 元,评估增值115,325,421.43 元,增值率 2,669.67%.详见下表: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4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一、 流动资产 256164.34 256164.34 - - 其中:存货 237800.00 237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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