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3-09-15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11CDA3078-1-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工业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华西能源工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西能源工业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华西能源工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1年12 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西能源工业公司201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应被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志芬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原华西能源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工业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公司为 自然人黎仁超和赖红梅于

2004 年5月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 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1月变更为华西能源工业公司.根据

2007 年10 月21 日的发起人协议和

2007 年10 月29 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华西能源工业公司以截至

2007 年9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510300000004462;

注册地址为自贡市大安区黄家山

66 号;

2010 年12 月1日,公司因搬迁将注册地址变更为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为黎仁 超;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2010 年5月,公司经增资及股权转 让,注册资本变更为壹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特种锅 炉制造、销售;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

普通货运;

(以上范围在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 内经营) .锅炉辅机、燃烧器及环保设备、钢结构、机械设备、吹灰器及管路系统的设计、 制造、改造及销售;

石油化工容器、轻工机械、电器机械、机组配套安装;

专业生产耐火 材料、耐磨材料、耐压材料、自控装置、电站阀门及电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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