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8-28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31 号) 编制日期:2016 年2月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

3 环境质量状况.14

4 评价适用标准.19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6

7 环境影响分析.27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1

9 结论与建议.32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法人代表 毛柳莺 联系人 郑飞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12 号 联系电话

13858012535 传真

88772985 邮政编码

311121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12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迁、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 制造

3589 建筑面积 262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100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12 月22 日,位于余 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12 号,企业经营范围:为总公司承接业务.企业现无实际生产 内容. 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决定租用杭州颐扬机械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第一类、第二 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主要产品为胰岛素针、安全采血针、插管管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受普昂(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的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 员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踏勘, 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 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 查.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 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0.28 通过,2003.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2008.6.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4.29 修订,2000.9.1 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6.29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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