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8-27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 )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2018年10月18日,超达投资将其质押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中的 3,750,000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次日,超达投资将该部分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渤 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龙 翔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解除质押股 数(股) 质押登记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750,000
2014 年10 月8日2018 年10 月17 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 新民大街支行 9.86%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 (股) 质押登记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用途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750,000
2018 年10 月18 日 办理解除质 押登记之日 渤海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9.86% 龙翔 集团 融资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
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后, 其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6%,占公司总 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1、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
2、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质押) .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