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08-04 |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基本结论和建议,各项污染防治对 策可行,可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项目在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55 号浙江爱旭 一期厂房东侧建设,二期项目占地 51072.24 平方米.主要生产 设备包括预清洗设备、PECVD、单晶制绒机、后清洗机等,形成 年产 3.8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规模.
三、在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 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 下工作:
1、项目建设须实施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2、加强废水排放管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下水达标排 放.废水经企业污水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中表
2 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
武德净水厂建成后,废水经企业污水站处理达到武德净水 厂进水标准后排入武德净水厂;
清下水使用专管排入武德净水 厂处理,企业生产用水优先使用武德净水厂中水,废水回用率 50%以上.
3、加强废气排放管理.前序预清洗废气、单晶制绒废气、 扩散制结废气、返工片、石英舟、石墨舟清洗废气分别经碱喷 淋塔处理后经 2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后清洗废气、酸储罐废气 分别经酸碱喷淋塔处理后经 2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前序 LPCVD 废气、前序 PECVD 废气、PERC、PECVD+镀舟废气分别经燃烧+喷淋 处理后经 25m 排气筒高空排放,丝网印刷废气经冷凝/燃烧+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 2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酸碱 喷淋塔处理后 2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HCl、氟化物、氯气、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 中表
5 和表
6 中的排放限值;
甲醇、 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标准;
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厂界 浓度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 级标准
4、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有 效隔音降噪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5、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 物应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严禁二次污 染.生化污泥委托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含油抹布与生 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 废润滑油、废印刷原料桶、酸性沉渣、物化污泥委托有危废处 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计划申报与转移联单制 度,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
6、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环境管理制 度,加强化学原料运输、贮存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管理. 严格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