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3-07-29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 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13]第061 号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海口 HAIKOU 西安 XI'

AN 南京 NANJING 沈阳 SHENYANG 天津 TIANJING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2301 室 邮编:100004

2301 CITIC BUILDING, NO.

19 JIANGUOMENWAI STREET, BEIJING, 100004, PRC 电话/TEL:(8610)58918166 传真/FAX: (8610)58918199 网址/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法律意见书 目录目录2释义3第一部分 法律意见书引言.6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6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7 第二部分 法律意见书正文.8

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8

二、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17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协议.19

四、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20

(一)标的资产概况.20

(二)中电器件的股本演变情况.21

(三)中电器件的主要资产.27

(四)中电器件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资质.56

(五)中电器件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58

五、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的履行.58

六、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59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61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61

九、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之资格.62 第三部分 结论.63 法律意见书 释义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 含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石基信息/上市公司/公司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李仲初先生 本次交易 指 石基信息以现金方式购买鹏博实业持有的中电器件 45%股权,购买中电器件工会委员会持有的中电器件 1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 司工会委员会 中电器件、标的公司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 鹏博实业 指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彩虹集团 指 彩虹集团公司 中电器件工会委员会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中电器件总公司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 艾路浦 指 北京艾路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瑞达升 指 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广州分公司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电成都分公司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中电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电创新 指 北京中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德智投资 指 北京德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电海南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精模 指 海南中电器件精模公司 凯利德智 指 北京凯利德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精模 指 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中电利德 指 北京中电利德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电厦门 指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厦门公司 京宝实业 指 深圳京宝实业有限公司 中电鹏翔 指 深圳中电鹏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垅运照明 指 深圳市垅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北方电子 指 天津北方电子有限公司 华汕电子 指 汕头华汕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航天远征 指 西安航天远征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天房发展 指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