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07-10 |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日期:2004 年09 月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安信基金 托管协议
4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等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 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 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 0-3%,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20%―70%,其中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安信基金 托管协议
5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4)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 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