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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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决定 和记电话有限公司 被指在推销其流动服务时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 有关持牌商: 和记电话有限公司(「和记电话」) 事件: 和记电话的电话销售代表被指就该公司的流动服 务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 相关法例: 《电讯条例》(第106 章)(「该条例」)第7M 条 决定: 没有违反该条例第 7M 条 惩处: 个案结束 个案编号: 7M/2/59-13 投诉事项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接获一名消费者投诉,指称和记电话向她推销流动服务时,作出具 欺骗性的陈述.

2. 投诉人表示,她与和记电话的流动服务合约在二零一二年十一 月二十六日届满.在约满前一星期左右,投诉人致电和记电话热线,表示 -

2 - 打算在合约期满后终止使用和记电话所提供的流动服务.和记电话一名电 话销售代表(「该销售员」)其后致电回覆投诉人,提出可免费让她继续 使用和记电话的流动服务三个月,

1 以便她考虑是否继续使用其流动服务, 并登记使用该销售员向她推介的服务计划.投诉人声称,该销售员向她表 示,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计的三个月内,她可每月免费享用 100分钟的本地电话通话时间(「该保留优惠」).投诉人的理解是,在 该保留优惠的三个月内,她只可以打本地电话,而并不会获提供任何互联 网接驳服务.投诉人接受了该保留优惠,但她其后发现和记电话在二零一 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期间向她收取流动数昧糠延. 3. 投诉人表示,其姊是和记电话所提供的流动服务的实际使用者. 投诉人承认,其姊可能曾不自觉地触及手机上的互联网按钮.然而,由於 投诉人曾获告知用户在该保留优惠下并不会获提供互联网接驳服务,她认 为和记电话在该保留优惠下向她提供数,并要求她就数昧扛斗, 属於具欺骗性的行为. 初步查讯 4. 通讯办接获有关投诉后,最初集中处理与投诉有关的计帐事宜. 通讯办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要求和记电话提供投诉人与该销售员之

1 根端呷俗畛醯耐端,投诉人看来是主动致电该销售员.不过,经 审阅和记电话提供投 诉人与该销售员之间的电话对话录音后(见第

6 段),情况显然是投诉人最初致电和记电 话热线,表示打算终止使用该公司的服务.该销售员其后致电回覆投诉人,而该次电话对 话的内容成为是次投诉所针对的事项. -

3 - 间的电话对话(「该电话对话」)录音复本.和记电话在二零一三年六月 二十八日向通讯办提供了该电话对话的录音.经研究该电话对话的内容后, 通讯办决定就有关电讯持牌商是否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进行初 步查讯. 5. 通讯办在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要求和记电话提供投诉人 在该保留优惠有效期内的相关流动数昧考吐.和记电话於二零一三年 九月三日提供了有关的资料.另外,通讯办亦安排投诉人及其姊分别於二 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和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录取证人供词.2 经考虑取 得的资料,通讯办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致函和记电话,要求该公 司提供进一步资料,包括该保留优惠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推销该保留优惠 的内部指引或销售讲稿.和记电话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向通讯办 作出回应. 该电话对话 6. 根玫缁岸曰暗穆家,投诉人向该销售员表示有意在合约期 满后终止选用其当时使用的和记电话流动服务.该销售员遂试图向投诉人 推介一个月费59元的话音连无限数窦苹(「新计划」),并提供该 保留优惠,以让她考虑是否接受新计划.投诉人最终接受了该保留优惠. 在该电话对话结束前,该销售员告知投诉人,在该保留优惠生效的三个月 内,并没有互联网接驳服务,而[她]只可以打出及接电话(确实用语是 「无得上网,斋打得出、打得入」).在回应投诉人查询有关计划是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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