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3-06-10
关于

2019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相关事宜的通知 因学校今年开始实行第三学期,第二学期在

6 月22 日 结束,今年的离校比往年提前了

8 天,为保证毕业生各事 项正常进行,学校要求毕业生相关工作至少比往年提前一 周完成,故化学学院于

2019 年5月25 日组织

2019 届本科 生毕业论文全院公开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须在

2019 年5月10 日前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 理系统(http://210.

42.121.231/bysj)完成首次查重.每位 同学最多

2 次查重机会,首次查重不合格者,务必于

2019 年5月17 日之前修改论文并完成二次查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

15 以上学分者;

3、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4、由他人代写论文者;

5、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

6、伪造数据者;

7、经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在 20%-50%之间,且二次修改后文字复制比仍高于 20%者.

二、毕业论文实验记录本

1、学生最晚应于

5 月15 日下午 15:00 前,以班级为单位 提交实验记录本.实验记录本须经学生本人在"郑重声明"处 签名、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学生工作量并同意学生参加答辩.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学生实验记录本进行评分,评分完 毕后,实验记录本随学生毕业论文档案一同存档.若实验记录 涉密,学生须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名的涉密证明,学院在检查、 评分后将学生实验记录本予以返还;

3、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将实验记录本带回统一存 档,若实验记录涉密不能带回,则须提交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 的《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验记录评 分表》 ,给出实验记录建议成绩.

4、拒不提交实验记录本又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实验记录成 绩计

0 分.

三、毕业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需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 行评分.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 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工作须在

5 月20 日之 前完成. 指导老师与评阅老师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阅学生"论文" (注意: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 规范》及《毕业论文书写示例》对学生论文的书写形式如:引 文标示、公式、表、图、注释、参考文献书等进行把关,对存 在问题的要及时反馈学生进行修改.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 教师评阅意见一律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

四、毕业论文及档案材料 学生须于

5 月20 日下午 15:00 前以班级为单位向本科教 学办公室提交一本毕业论文纸质版,论文里面附上空白的答辩 表决票(5 份)和答辩评分表(1 份)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 生须同时提交指导教师签名的实习鉴定书.

五、毕业论文格式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范例》和《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 范》执行,论文须以白色封面胶装.毕业论文格式、印制不符 合要求的论文将退回修改.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总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其中答辩成绩占

55 %,指 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成绩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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