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3-05-12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 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 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 理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通函所述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BEIJING GAS BLUE SKY HOLDINGS LIMITED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8)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中环毕打街1-3号中建大 厦9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3至17页.如阁下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早将本通函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并 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和中心22楼,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不少於48小时前交回.填 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 票.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录CiC页码 释义.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3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4 3. 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4 4. 购回授权

5 5. 股东周年大会及委任代表安排

5 6. 股东应采取之行动.6 7. 董事责任声明.6 8. 一般资料

6 9. 董事推荐建议.6 附录一 -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7 附录二 - 拟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1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3 随附文件 - 代表委任表格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星期三) 上午 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中环毕打街1-3号中建大厦9楼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以考虑及酌情 批准载於本通函第13至17页之大会通告内所载之决 议案 「年报」 指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之年报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公司细则」 指 本公司的公司细则,经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本公司」 指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 (股份代号: 6828)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 指 授予董事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惟受限於及根 权条款以配发、发行或处理新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 载入本通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释义C2C「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购回授权」 指 向董事授权行使本公司权力以购回最多达本公司於 批准购回授权之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之建议一般授权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5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之登记持有人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 指 百分比 在本通函内,凡提述任何成文法则乃指当时经修订或重新制定的该成文法则. 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任何修改下界定并於本通函内使用之任何词汇,须 (如适用) 具有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任何修改 (视乎情况而定) 赋予之涵 义. 董事会函件C3CBEIJING GAS BLUE SKY HOLDINGS LIMITED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8) 执行董事: 郑明杰先生 (董事会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洪 涛先生 李蔚齐先生 非执行董事: 支晓晔先生 (董事会联席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汕锴先生 黄 彪先生 马安馨先生 彭兆贤先生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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