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05-07
B095 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信息披露 isclosure D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2]101号文核 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 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 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 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双佳A 为预期 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双佳B为预期较高风险、预期较高收益的基 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2年6月4日

二、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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