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3-04-26

3 统运行维护方案,并明确列出每种故障的修复时效,其条件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在枣庄市建立售后服务机构.

2、不论何种原因,中标商在接到相关系统故障的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赶到现场,6 小时内修复.对不能修复的设备提供备机,至设备故障解决.

3、中标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 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4、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 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 三包 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 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中标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 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质保期满之后中标商应终身提供优质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经双方进一步协商收 取适当零配件费和维修费.

7、备品与备件 投标人应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方案、 设备需求及服务需求等部分章节的需求制定其详 细的备品备件方案,并详细说明备品备件的数量、放置地点、服务条款等内容.该方案 将作为判断投标人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6、培训要求:中标人需按技术要求中的培训要求,制作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 案,确保能正确使用为止.

7、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2)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 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如招标人有特别要 求 ,按招标人要求安装.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应提交下列资料:设备和主要器材的出厂合格证、说明 书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等. 4)提供现场技术培训,要求为使其掌握系统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等知识. 5) 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 枣庄市峄城区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4 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招标人 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三、论证意见:附后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 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 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异议供应商可 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 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联系人: 崔科长

电话:0632-3658531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 2.代理机构名称: 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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