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04-25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一年七月

1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 际经营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在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5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 的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之日(2010年7月30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16.39元人民币/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 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

3 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主 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 超过10名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 币(不含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1 智能电网之超导限流器项目 40,000 30,000

2 智能电网之 GIS 项目 32,000 30,000

3 智能电网之电子式互感器项目 12,000 10,000

4 智能电网之 VW60 项目 13,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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